近日,
“九江都昌發布”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:
5月12日晚,有群眾舉報贛GJQ687中途下車翻高速欄桿躲避防疫檢查。 都昌縣公安局立即核實調查,經查實,贛GJQ687車主巢某喜于5月12日私自駕車從杭州市臨平區將汪某慶、段某鑫、段某娟、段某穎、張某森等五人送至都昌縣,車主巢某喜在杭瑞高速路段都昌縣鳴山鄉界牌處擅自停車,讓汪某慶等5人中途下車翻越高速路護欄,穿過鐵絲網,到達下面的都中路國道上。巢某喜一人開車從蔡嶺高速收費站下高速,后將汪某慶等5人送至各自家中。巢某喜等6人拒不執行縣疫情防控指揮部依法發布的疫情防控政策,惡意逃避疫情防控"落地檢",給我縣新冠肺炎疫情防輸入帶來隱患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條第一款第(一)項之規定,縣公安機關給予巢某喜等6人作出行政罰款的處理,每人罰款200元。
嚴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,既是對個人負責,也是對他人、對社會負責。希望廣大群眾從自身做起,主動履行防疫責任和社會義務,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查處。
來源:九江都昌發布